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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告业将享受创新鼓励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08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61

  《关于促进北京市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将于年内发布。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广告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广告企业,意见将落实国家对创新型服务业的鼓励政策。

  据悉,北京是目前全国最大的广告市场。北京市工商局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的上述意见,还包括推动建立国家级广告产业示范区,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通过上市、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促进强强联合,建设全国广告产业要素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中心。制定相关标准,建立健全评审机制,制定优秀广告公司及人才的奖励办法,建设广告产业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中心,实施广告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北京市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设立公益广告专项基金,制定北京市广告法实施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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