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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场LED大屏幕强光扰民 居民难以入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8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76

  

  “光线硬是透过窗帘布闪了一整夜,睡也睡不好。”昨天,市民洪女士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反映称,她家在江东香格里拉小区东区,小区对面商业广场的大型led屏幕不知疲倦地“工作”了一个通宵,导致全家难以入眠。

  商业广场大屏幕强光扰民

  洪女士家朝南隔着桃源街就是即将开业的滨江商业广场,一个大型led电子屏幕就冲着东区沿街的两排居民楼。洪女士说,这个led大屏幕是随着商业广场建起来的,以前没怎么在夜间使用过,居民们也没啥感觉,但是前天晚上,这个led屏幕足足放了一个晚上的广告,拉上窗帘室内还是亮晃晃的。

  “一天两天能坚持,但若是长此以往,就无法忍受了。”洪女士说,这种led大屏幕亮度很高,而且随着屏幕上广告内容的变换,就像窗外在不断“强闪光”。“商业广场需要打广告做宣传,居民也能理解,但到了深夜,广告做给谁看呢?这岂不是既浪费能源又影响居民生活。”

  调试阶段,方案未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滨江商业广场,led大屏幕就位于广场入口上方,呈45度角斜对着香格里拉小区居民楼。由于桃源街并不宽,居民楼又紧邻马路而建,与大屏幕的距离非常近。大屏幕安装在3-4层楼的高度,夜间对三楼以上住户的影响会比较严重些。

  记者随后向负责管理滨江商业广场的江东创意滨江广场企业管理公司反映此事。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滨江商业广场即将开业,led大屏幕也正在紧张的调试之中,当天晚上一夜没关,是因为在调试效果。

  他解释说,这阶段他们在为开业做筹备工作,其中就包括屏幕、音响等方面的具体使用方案。不光与企业进行讨论,也会与社区沟通,征求周边社区居民的意见。

  这位负责人强调,对于调试过程中给居民造成了影响,公司也感到非常抱歉。以后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人性化的调整也是有可能的。但公司也必须考虑商家利益,统筹兼顾大多数人的需要,很难顾全个别人的想法。

  当记者问到日后led大屏幕会按照怎样的时间段进行播放,这位负责人表示,具体方案尚未出炉。

  大趋势还是大污染?

  “led广告屏幕也真是越来越多了,位置也越来越显眼,我们是被强迫注意呢。”在滨江商业广场逛街的市民江先生表示,这种led大屏幕已经从中心城区商业街蔓延到了交通要道。

  据记者了解,三年前,东门口邮电大楼上安装了一块led广告屏幕,也算是LED广告屏幕在宁波首次亮相,在当时也算是稀罕事物。此后,这种屏幕迅速增加,天一商圈、万达商圈都迅速“亮”了起来。不少广告商认为,建造led屏是一个大的趋势。

  本报也曾就强光大屏幕“晃”了过往车主的眼为主题做过报道,对甬城LED广告屏幕是否过亮,是否存在光污染问题进行探讨,但最终没能找到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地方法规、条例对光污染做出界定。

  昨天记者也先后联系了城管和环保部门,但他们对于LED大屏幕是否存在光污染问题,也表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撑,他们很难下定论。

  随着LED大屏幕的不断增多,今后要如何规范夜间城市灯光亮度,如何鉴定城市光污染问题,以及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管,又能设立怎样的处罚机制,已经成为居民关注的焦点。

  新闻链接

  2008年4月,北京市开始施行《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在城市主干道两侧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播放活动画面,原则上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当大于等于15秒,画面切换应采取慢转换方式。另外,在户外广告和标语宣传品禁设区、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城市道路(步行街除外)以外50米范围内、路口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

  在商业区及其周边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夜间亮度值应小于等于1000cd/m2(cd/m2指单位面积的发光亮度);在其他地区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夜间亮度值应小于等于400cd/m2;户外电子显示屏应具备按照日照强度变化调节显示亮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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