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广东佛山丹灶市场档位灯箱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88

项目名称:广东佛山丹灶市场档位灯箱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广东
丹灶市场档位灯箱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丹灶市场档位灯箱工程
工程地址:丹灶市场
二、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三、工程规模:制作安装档位灯箱784.8米。
四、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月,工期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资格条件:
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年审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许可证原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0年11月24日~2010年11月29日
九、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记名方式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基本证明材料。如需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时间:2010年11月24日~2010年11月29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等证明。
递交时间:2010年12月1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