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失业人员办广告公司可享税收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2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41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出台5项政策,扶持广告业发展。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人群创办的广告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扶持政策集中在税收、收费、用地、投融资和工商登记等方面。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广告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创办的广告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