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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残奥会的媒体“公益广告”效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426

     北京残奥会开赛以来,忙碌的记者们通过文字、照片和图像全面地记录着赛事的盛况。通过残奥会,残疾人运动员们用一个个精彩和感动向全世界证明了自己,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情况,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生活、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9月15日,在一场主题为“参与,运动和发展——庆祝残奥会召开、推动残疾人权利”的活动中,联合国驻华系统协调员马和励在发言中盛赞了北京残奥会给全世界带来的积极影响。他表示:“残奥会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公益广告’,她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其中,媒体功不可没。”

      众所周知,残疾人权利保障事业是一项复杂工程,有软件、硬件之分。相比之下,立法、公众意识等软件的建设更是一项长远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综合协调和媒体的大力宣传。

      立法方面,今年5月3日起生效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无疑是全世界的一个承诺,为一切助残行动提供了基础。中国是第一批签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国家之一。8月30日,北京残奥会举行前夕,《残疾人权利公约》纪念墙在北京残奥村揭幕。

      同样值得庆幸的是,残奥会的召开,为提高全社会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意识,提供了一个契机。残疾人运动员们在赛场内外展示了残疾人的顽强拼搏精神和非凡能力,通过中外各媒体,这些感人的经历和瞬间传递出去,有力地冲击着全世界观众的心灵,改变着社会对残疾人的态度,一个尊重、保护残疾人的氛围已经悄然形成。

      珍惜残奥会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把那些精彩画面长存内心,必然能够强化尊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意识,构建良好的软环境。在这个方面,媒体依然是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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