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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大型户外广告 本月中旬限期拆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00

  12月3日,市政管委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布通告,要求相关的所有人和管理人限期15天内,即12月18日前自行拆除在本市违规设置的违法户外广告。昨天,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他们正在对违法广告进行清查。

  据市城管执法局法制处介绍,本次对逾期不拆的违规户外广告的所有人和管理人,除依法处以罚款外,还将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录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相关行业信用系统,由相关部门禁止和限制其参加本市户外广告使用权招标等活动。

  市城管执法局法制处介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未纳入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都属于违反规划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城管部门希望违法设立户外广告的人员能在限期内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工作,做好自拆;一旦进入强拆程序,相关责任人在被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同时,拆除费用也将以拆除后的户外广告设施予以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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