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资讯要闻 » 正文

广电总局再次要求净化荧屏违规现象有回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80
-->

  针对一些地方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出涉案剧的有所抬头情况,广电总局近日下文要求再次“净化荧屏”。

  记者昨天在西安采访时,陕西电视台的一位审片组成员向记者透露,广电总局再次要求地方电视台净化荧屏,这次主要针对电视剧,因为最近荧屏一些违规现象有所回升。

  其中最为严重的是涉案剧回流到荧屏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涉案题材通过各种形式予以包装,然后进入黄金时段播出,违反了相关规定。其次是一些电视剧充斥了色情和淫秽的内容,对青少年不利。

  本次“通知”的大概内容是广播电视宣传要坚持社会主义主旋律,加大对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教育的宣传力度,组织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通知”要求要加大对电视剧的播出审查力度,严控涉案题材电视剧,杜绝色情描写、淫秽画面、下流言语、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情节和内容;防止出现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方面的低级庸俗现象;加强对黄金时段广告的管理,杜绝受众反感的广告,积极制作播出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

  据悉,此次“净化荧屏”,广电总局率先向地方电视台电视剧审片组下达,随后,还将传达到各省、市的制作单位。一位在地方的审片组成员告诉记者,相比起上次的整顿荧屏,本次总局制定的规则很细致,实用性和操作性都很强。(记者 肖东) 
 

来源:《法制晚报》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