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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裸广告风波:若隐若现的“红A”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20
近日,湖南电视台女性频道网站发表了因拍摄半裸广告被电视台暂停工作女主播陈丹的道歉声明,表示“未经过所在媒体长沙电视台女性频道同意,擅自参加由长沙某医院组织的‘明女人,多爱自己’的宣传活动”,“事先没有征求频道同意是不对的,我愿意接受频道的任何处理,以后任何活动都将通过频道的批准,再考虑参加与否。”(6月13日《新京报》)

  面对一场为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半裸风波”,既有捍卫道德的批评,也有目的正当的支持,而风波的女主角始终犹抱琵琶半遮面,本以为会是一次沉默的反歧视抗争,等待良久却看到了一份“道歉书”,感觉悲愤而又无力。

  乳腺癌正成为全世界女人的头号大敌。全世界每年约有120万女人患乳腺癌,50万人死于乳腺癌。关注意味着勇气和信心,1992年发起的“粉红丝带”乳腺癌防治运动,激励妇女战胜病魔,得到了全球女性的认可和赞誉,该活动也于2003年正式飘进中国。由此看,作为知名的电视台主持人,出于关爱女性的初衷,代言具有仁爱精神的“粉红丝带”公益活动,何罪之有?

  难道真的如陈某所言,是因为没有征求频道的同意吗?在陈某拍摄广告之前,电视台自主代言广告的主持也不在少数,都没有受到如此严重的处理,而区区一则公益广告则引起了这位女主持的停职处理,不能不让人寻思舆论的巨大“作用”。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一份以公益之名行不实的广告,公益广告不必“半裸出镜”。可笑,不知他们是否了解,什么是“粉红丝带”?世界上将没有几个高明的导演可以想像出一个妙招,既可以非常“含蓄”“委婉”,又可以不伤大雅表达出让人们关爱异性某一个器官的真正含义,只是即便表达得出来,又有谁能看得明白,一个与众人无异的女性画面要表达什么含义,此举又能吸引几个人欣赏广告,从而关注该活动?

在电视台看来,这样一则“半裸”广告极大伤害了自己的形象,所以要“坚决反对主持人以半裸方式代言广告”。重新审视这组照片,虽然有一定的裸露,但是并无丝毫露点之处,仔细看,整组图片经过造型师的打造,以及拍摄师巧妙的拍摄角度,更提升了艺术意境,又怎能和商业广告下的“袒胸露乳”相提并论,如此又怎么伤害了电视台的形象?相反,主持人代言公益广告,也是对所在单位的宣传,提高了知名度。

  从深处看,“半裸风波”其实是部分社会舆论和媒介对女性权利的一场联合绞杀。在他们看来,“露”是界定艺术公益与不道德的分水岭,即便是知名的女主持人,也应当中规中矩,或者相夫教子,或者正襟危坐,充当一座传统道德的雕像,否则就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

  如此巨大的社会无形和有形的歧视压力下,即使是坚强的“铁夫人”也只能随波逐流,成为公众歧视意识流的牺牲品,更何况是一名女主持人?比起歧视的目光,工作与生活也许更现实。其实,“半裸风波”恰如美国作家霍桑的《红字》中,为寻求真爱遭到道德审判,不得不永远佩戴屈辱“红A”的海丝特·白兰,透过女主持的道歉书也让人看到了一个令女性窒息,无所不在的“红A”。

 
关键词: 半裸广告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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