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山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了一次清查,特别对同三高速两侧、桥体及内夹河两侧的立柱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最后共查处违法户外广告5起,已处理3起,其余两起正在调查处理中。在查处的5起案件中,商家主要存在两种违法行为,一是发布户外广告未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二是广告中含有虚假宣传
内容。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告主及广告经营、发布者,发布户外广告要严格遵守《广告法》以及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由专业人员对广告内容把关,及时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同时,在签订户外广告发布协议时,要注意明确双方责任,以免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