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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今日起必须印刷醒目的环保标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911
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下称《要求》)规定,电子信息产品必须加贴或印刷醒目的绿色e标识或者橙色警示标识。

    环保标识需注明所含有害物质元素名称和含量

    《要求》中规定,标签要包含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原产地信息及包装物材料名称。据了解,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主要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

    按照相关规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一般应标在电子信息产品明显处,如产品的正面、设有功能键的侧面及背面等。标志应采用模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法直接标识在电子信息产品上。

    需加贴标识的包括家用电子产品等种类

    应加贴环保标识的电子信息产品包括: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及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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