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北京首例侵犯互联网出版物著作权刑事案宣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2-12  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643

谈文明等3人非法运营针对“传奇3G”网络游戏开发的外挂软件一案已作出一审宣判,这是北京首例以侵犯著作权罪罪名提起公诉的涉及网络游戏外挂软件的刑事案件。

  记者10日获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对北京市法院审理的首例侵犯互联网出版物著作权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谈文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刘红利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判处沈文忠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

  谈文明曾是北京市通广恒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红利是谈文明的妻子,沈文忠在谈文明的公司中负责外挂软件研发,3人运营针对“传奇3G” 网络游戏开发的外挂软件。检方指控,谈文明等人租用某网络服务公司两台服务器,2004年6月至2005年9月私自设立“007智能传奇3G外挂”等网站,非法制作、销售游戏外挂卡向玩家出售以牟取暴利,收费标准为10元一个月、50元半年、80元一年、100元终生。

  2005年9月7日,谈文明、刘红利、沈文忠被抓获归案,此前他们通过信息网络等方式经营的外挂软件的金额达281万余元。检方在举证时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对外挂违法性作出认定,并明确了法规依据。认定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网络游戏出版物《传奇三代》的软件部分和动画形象部分,分别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和美术作品。“007智能传奇3G外挂”网站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破坏《传奇三代》中软件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进入其服务器系统,擅自修改其相关数据,使用《传奇三代》的动画形象,并大量制作、销售《传奇三代》外挂卡。这些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一种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谈文明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批准,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违反国家出版管理规定,利用互联网站开展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非法出版发行互联网出版物,侵害著作权人、出版机构以及游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互联网游戏出版经营的正常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