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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预计年中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21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家认为,为互联网著作权打官司成本与赔付不成比例,行政援助成本和门槛更低——

  由于互联网无国界、海量存储和传输迅速的特点,网络侵权盗版活动日益猖獗。目前来讲,还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找到有效的根治途径,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盗版问题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记者日前获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意见稿)预计5月底完成国务院审议,6月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表决通过。该条例去年12月由国家版权局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报审。

  立法监管进入倒计时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资深会员廖俊铭谈及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盗版问题时表示,尽管近几年来制定的相关法律条款给审理互联网著作权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互联网的传播具有开放性、分散性,取证的难度较大。前几年,互联网著作权诉讼官司因诉讼成本与索赔所得不成比例而成为业内热点话题。

  据悉,“与法律援助相比,行政援助速度更快,时效更强,著作权人追索自己权益的成本和门槛相对更低”已成为权利人反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共识。因此,内业呼吁相关部门出台一套操作性强的行政法规的呼声日高。

  网络服务提供商应负相应责任

  一直关注和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的廖俊铭介绍,自决定起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后,相关部门和机构就广泛进行了研讨。如去年6月7日,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主办了“共建互联网的秩序-互联网及软件产业的法律新问题”研讨会。该会在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模拟法庭召开,北京各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和律师代表出席了会议。

  据悉,该会议主要围绕着“互联网新型业务类型和模式导致的法律问题”、“互联网新技术措施的使用导致的法律问题”、“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互联网企业的主要竞争领域及竞争秩序的规范和措施”这四个主题,就现在一些大型门户网站,主要是提供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的网站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所引发的竞争性纠纷、网络服务商责任、域名纠纷、搜索关键词纠纷、互联网著作权纠纷、软件侵权纠纷等现象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此外,在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并公开征集意见后,中国图书馆学会通过本会所属图书馆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组织部分专家进行了研讨,征集到一些对相关条款的意见,经专家汇总以后,以中国图书馆学会的名义反馈给国家版权局。

  廖俊铭说,国家版权局送交国务院审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共有二十一条,相关条款对互联网侵权案件发生后,网络服务提供商(ISP)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如何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责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此外,对于目前业界关心的搜索引擎服务的详细界定及相关责任等问题,该条例有望比较清楚地解决。

  “加入世贸组织几年来,我国对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现代版权法律体系在我国已经建立并逐步成型。在版权执法方面,我国建立起了一套司法审判与行政管理并行的执法体系,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利益。打击盗版是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最重要的职责之一,也是正面临的新课题。版权保护意识不强、执法力度弱和执法机构不够专业仍然是目前我国版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廖俊铭最后说。

  相关链接

  版权局通报网络侵权12大案

  最近举行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对外发布了查处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活动结果,并对12件网络侵权盗版重大案件进行了通报。

  案件1:陆小亮、陈亮网络侵权盗版团伙案

  上海盛大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投诉,称“龙腾传世”网站私自架设服务器运行《传奇世界》网络游戏,侵犯盛大公司合法权益。目前已关闭该网站,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

  案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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