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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退位” 排序广告“露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29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44
      昨天,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和市工商局广告处在网上公布了上月广告监测报告,在国家暂停发布12类医疗服务广告后,以往一直高居榜首的违法医疗广告有所好转,违法量和违法率下降到了第三位。但与此同时,含有评比、排序内容的涉嫌违法广告频频出现。

  上月全市共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109条次,较11月增加了184条次。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报刊杂志的医疗服务和人用药品类,以及广播媒体的保健食品类广告上。

  从11月1日起,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暂停12类医疗服务广告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好转,违法量和违法率都从原来高居榜首的第一位下降到第三位。不过仍然集中在平面媒体,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利用患者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进行宣传;出现药品相关内容还是目前医疗广告的三大主要问题。

  广告监测中心同时指出,正值岁末年初,有关宣传某家具城是“北京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某保健食品被评为“消费者十大满意品牌”、某药品荣获“最受百姓信赖的健康品牌”之类的广告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上。但根据《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的规定,任何含有评比、排序内容的广告均不得发布,各媒体应对此类广告严格审查。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大部分广告中的评比结果并不权威,不要因此而影响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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