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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禁发布各类评比、排序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29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460
     岁末年初,含有评比、排序内容的涉嫌违法广告频频出现在媒体上。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16日重申,任何含有评比、排序内容的广告均不应发布,各媒体应对此类广告严格审查,否则将对广告发布者依法予以查处。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和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日前公布的一份广告监测报告显示,去年12月份,北京市共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109条次,比上月增加了184条次。虽然以往高居榜首的违法医疗广告有所下降,但含有评比、排序内容的涉嫌违法广告明显增多。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的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北京广告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大部分广告中的评比结果并不权威,不要因为广告中的评比名次而影响自己的选择,购买商品应从多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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