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霓虹灯广告商家可要注意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15  来源:中国霓虹灯材料网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679
前天,丰台卢沟桥乡城管分队对辖区范围内12条主要大街门店的霓虹灯进行了检查,发现有4家门店装饰霓虹灯有断亮的现象,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至5000元的处罚。 
  丰台卢沟桥乡城管分队在巡视检查时对各商户安全、合理使用霓虹灯提出了要求:一是发现霓虹灯有局部不亮时,在未修复前停止使用;二是遇有雨、雪天气,为了防止电器短路,建议不要使用;三是使用霓虹灯要设专人负责,发现断亮现象及时维修,保证霓虹灯亮的完好。执法人员对霓虹灯断亮现象较严重的4家商户发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至5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周逸梅

    这样的相关报道越来越多了,各地方政府部分也是抓得颇为严实,现在的亮化可是理现整个城市的一个面貌,希望各商家引起重视


 
关键词: 霓虹灯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