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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未经批准的广告气球被强拉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10  来源:本站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64
    “风这么大,他们还敢放这么多气球,太危险了!”22日上午,在位于马尾亭江的福州出口加工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法施放的40个广告气球,被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强制拉下并予以封存。

  市气象局执法人员说,市民们经常看到拉起长条幅的广告气球,看起来挺喜庆,其实很危险。由于成本原因,这类气球几乎都用相对便宜的氢气填充。氢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两个气球之间摩擦所产生的小火花,都可能引起气球爆炸。如果不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施放,后果不堪设想。有些气球由于风力等原因挣脱束缚,还将对航空造成影响,如影响飞机降落等,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仅我省今年就发生了两三起。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具备资质的公司在施放气球前,必须向气象部门提出申请,由气象部门根据施放当天的天气情况以及施放场所,决定是否批准或批准施放气球的数量。但是,目前一些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违法施放,一些有资质的公司有时也瞒报、少报施放气球的数量,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市气象部门提醒,正规单位施放的气球所悬挂的条幅,最下端印有公司名称和联系电话。如果没有这两项信息,基本可判断属于违法施放,市民可及时向市气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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