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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江口规定户外广告牌不得空置 与夜景相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现代金报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754
 三江口不准乱挂彩旗条幅
  
户外广告要与夜景相融,与城市色彩协调

  三江口已经成为港城宁波一个靓丽的窗口,但是这块核心地段的户外广告却存着与空间景观不协调、视觉效果凌乱等问题。
  据了解,新规划的范围以三江口为核心,余姚江至永丰桥,甬江至通途路规划桥,奉化江至兴宁桥,临江界面及100-300米视线深度所及的范围,包括相关重要城市节点。

  根据三江六岸空间景观规划,确定了七个不同定位的特色区域:三江口商业核心区、商务办公区、高尚居住区、商业娱乐休闲区、文化休闲景观区、历史文化休闲区、商务文娱景观区,对各种特色区域户外广告设置在地段的界定、选材、形式、灯光、内容等提出明确要求。并以特色区域按照户外广告的控制力度划分为严格控制区、适度控制区、一般控制区、鼓励设置区。

  灯光和色彩有严格要求

  新的规划从城市空间景观整体出发,明确三江口核心地段户外广告的空间布局、分布密度,并对关键节点户外广告的形式、工艺、灯光、色彩等提出可操作性的控制方案。新规划强调以现状整治为主,奉行美化环境、建筑优先、科学系统的原则。规划还同时提出了三江口核心地段以外区域、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的意见。

  规划范围内户外广告形式上要求遵循区域定位与规划要求,与建筑形式相一致,与城市景观相协调,与所处地段氛围相统一。禁止设置小招贴和铁皮油漆广告;除因重大活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外,禁止悬挂巨幅布幔、横(直)幅、彩旗广告;临时广告活动应在活动结束后3日内拆除;传统风格建筑上的广告设置应严格控制,形式宜为镂空字体、图案;户外广告色彩不宜纯度过高,且不宜与交通指示牌颜色接近类色;户外广告设置应与城市夜景灯光相结合,与城市色彩相协调。

  户外广告牌不得空置

  户外广告经营者应定期检查、维修,原经过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不得空置,必须及时发布公益广告作为过渡。

  目前中心城区户外公益广告内容繁多,设置形式比较乱。为此,规划部门

 
关键词: 户外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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