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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节日市场重点监管印刷复制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淄博新闻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57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省淄博市工商部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通知要求,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市场监管,尤其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酱油、食醋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节日食品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以宾馆、饭店、酒楼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集散地及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驯养繁殖场点为重点整治环节,加强禽类市场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监管,切实防控禽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加强旅游和文化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围追兜售、非法摆摊设点、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配合新闻出版、公安等部门,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重点开展对印刷复制企业、书刊批发市场和摊点、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城乡各类市场的监督检查,营造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骗性有奖销售等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据了解,节日期间,
淄博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严格责任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节日市场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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