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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移动电视广告收入7.88亿

  • 发布日期:2009-09-11 浏览次数812

  每日经济新闻9月10日讯 近日,易观国际发布的《2009上半年中国移动电视市场研究专题报告》显示,2009年上半年度,中国移动电视广告市场规模已达到7.88亿元,同比增长56.0%,环比下降6.9%。

  报告指出,从2008年到2009年,移动电视广告市场规模增速超过户外电子屏整体市场规模的发展速度,2009年上半年,移动电视市场规模占户外电子屏广告市场规模的比例已达28.55%,超越商业楼宇市场成为户外电子屏市场中规模最大的。

  专家指出,这表明虽受金融危机等大环境影响,整个公交移动电视行业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是发展势头依然不减。

  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中国移动电视广告收入达到7.88亿元,同比增长56%。主要移动电视运营商无论是销售收入还是广告主都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在最受关注的公交移动电视企业市场排名中,华视传媒在市场收入和终端数量上均排名第一。

  易观国际分析,目前在移动电视市场竞争方面,市场集中度较高,有5家主要的运营商。2009年上半年度,移动电视市场厂商收入份额前三名与同期相比发生了一定变化,华视传媒仍据第一,市场份额达到50.7%,巴士在线则超越世通华纳位居第二,占18.0%,世通华纳市场份额为15.5%。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刘丹)

  明年元旦至年底外环内禁止擅设户外广告2009-09-10 02:26 来源:劳动报 共 0 条评论 关键字:户外广告,外环线,系留气球昨日,本市正式颁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通告》。从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市外环线内禁止擅自设置彩旗、条幅、系留气球、招贴等户外商业广告。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的区域发布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内容的户外广告。

  昨日,本市正式颁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通告》。根据规定,在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通告》指出,对展示区、控制区内新增户外广告设施的申请,不予受理;对已批准且符合设置规定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延期申请,每次批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对户外广告禁设区内的新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以及已设户外广告设施的延期申请不予受理。

  从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市外环线内禁止擅自设置彩旗、条幅、系留气球、招贴等户外商业广告。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的区域发布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内容的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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