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移动广告:蓄势待发的新产业

  • 发布日期:2008-11-13 浏览次数579
移动广告:蓄势待发的新产业—

  在美国电影《少数派报告》中,当汤姆·克鲁斯从一块啤酒广告旁边走过时,那块招牌认出了他的身份,还招呼他说:“嘿,约翰,看上去你想来一罐健力士啤酒啊”。广告可以扫描人的视网膜以辨认出目标的身份,或许还只是个科学幻想。但是,当今的通讯技术已经使广告商向消费者随身携带的手机、掌上电脑和其他移动设备发送个人化商品信息成为可能。这种新型广告方式非常引人注目,据英国Ovum研究公司在去年的一份报告中估计,在2006年之前,全球移动广告的营收将达到160亿美元。软件制造商Sybase旗下的AvantGo称,其广告主预期消费者对这种广告方式的平均回应率较传统直接销售高5~10倍。
  尽管移动广告发展势头迅猛,就此展开的学术研究却不多见。这或许是因为行业本身还不成熟,学者们甚至无法就移动广告研究的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无线装置(PAD,WAP)中的广告,还是通过电信网络传输的广告(SMS,MMS)达成一致意见。

  ●移动广告的相关概念

  移动广告目前还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对其进行界定,不妨先参照一些其他相关概念。美国移动营销协会(2003)将移动营销定义为:对介于品牌和终端用户之间作为通讯和娱乐渠道的移动媒体的使用。移动营销是随时、随地都能够带来即时、直接、交互沟通的一种亲身渠道,概而言之,就是通过移动渠道来规划和实施想法、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定价、促销、流通的过程。然而,移动广告和移动营销还不是一回事。IMAP(2003)将移动广告定义为“使用移动媒体来传送广告讯息,鼓动人们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活动”。该定义强调了购买却没能充分表达广告的含义。再看美国营销协会(2003)为广告提供的定义是:“特定的广告主通常以付费的方式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对商品、服务或观念等讯息进行的非人员介绍和推广。”

  结合上文所引用的有关定义和移动媒体特点,可以将移动广告定义为:通过移动媒体传播的付费讯息,旨在通过这些商业讯息影响受传者的态度、意图和行为。移动广告大致可分为两类:推广告(push)和拉广告(pull)。推广告不请自来,广告主占尽主动。推广告具有很高的覆盖率,但也问题多多,例如大量令人憎恶的垃圾信息,亟待规范和整治。拉广告则是用户们自己主动寻求的内容或服务,例如用户需要当地气象信息和其他需要用户回应的内容。这种形式也正日益被滥用,现在传统媒体上铺天盖地而来的都是邀请手机参与的节目和广告。很多服务低劣,收费高昂,用户从中却得不到什么真正收益。

  ●移动广告的独特优势

  与传统广告相比,移动广告在技术和媒介上的特点决定了它所拥有的优势:

  1.个性化

  手机之类的移动媒体都具有个性化特点:别出心裁的铃音、独特的外观和修饰、有关亲朋好友之间的私秘性内容。由于移动媒体几乎总是被使用者随时随地带在身边,通过它们所传送或接收的信息也就有了个性化的持点。可以说,移动媒体不是面向大众,而是面向个人。

  2.互动性

  通过移动媒介,传受双方可以相互实施影响。对于一则广告,消费者可以使用移动电话、短信、邮件、登录网站等形式向广告商作回应。甚至还会将广告转发给自己的朋友们,形成所谓病毒式营销。这种方式对广告商极为有利,因为在转发讯息的过程中用户成了发送者,增加了讯息的可信度。

  3.情境性

  传统广告只是在几乎不考虑情境的情况下,将相同的讯息发送给众多的接受者。对广告业主来说,通过移动设备发送广告的诱人之处在于能够在正确的地点和时间锁定目标用户,因为越来越多的移动电话和设备都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举例来说,当一位顾客从麦当劳餐厅旁边经过时,麦当劳可以用短信形式向他发出一张炸薯条免费券。

  4.高效性

  尽管移动广告的接收者数量可能比信件广告或电视广告要少,其实施效果却比传统广告要好。在预先定位的基础上广告主可以选择用户感兴趣的或者能够满足用户当前需要的讯息,确保消费者所接受的就是他所想要的信息。通过对广告的成功定位,广告主就可以获得较高的广告阅读率。以手机短信广告为例,81%的被试在阅读了短信后才将其删除,其中又有77%是在收到短信当时阅读的。 

     ●移动广告的价值链分析

  乍一看,很多人以为移动广告就是由广告和电信两种不同的产业联合而成。其实不然,推动移动广告业发展的主要是移动营销公司和技术提供商。传统广告从业机构,例如广告公司和媒体公司,很少涉足,也不懂得及

 

[ 标识商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该企业最新标识商学院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