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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反光纸 红白车身反光条 警示反光条 车身反光标识 反光条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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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牌: 采源 
型 号: CY1400 
规 格: 5CM*50M 
单 价: 90.00元/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浙江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25
浏览次数: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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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加工定制:是材质:PET类型:反光膜
型号:CY1400规格:5CM*50M反光标识:反光车身贴
车贴:标识品牌:采源车身贴反光标识:车身贴









浙江采源反光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各种车辆用的车身贴反光标识,也可按客户要求定做想要的规格;厂址:浙江省武义县开发区;欢迎广大顾客朋友来人来电咨询洽谈!!!

特性:油性背胶永不发黑,逆反光系数高,亮度佳

亮度:250R'

寿命:10年

材质:PET膜

质量标准:国标3C

货运车辆须按国家标准安装车身反光标识

  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已于2008年8月20日起公布实施。该标准对货运车辆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及安装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做了具体规定。

  该标准规定,所有货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和挂车应在后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不小于车长的50%,三轮汽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不应小于1.2m,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为货厢长度。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该标准要求,各类货车和挂车车身反光标识的设置和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GA406的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目前,市交管部门已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及车辆定期检验手续时,重点加强对货车、挂车粘贴反光标识情况的查验。在此提醒广大货运单位及货车司机,各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尽快落实此项规定,司机可以自己粘贴也可到检测场粘贴,但必须选择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并按照《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进行粘贴,以保证新的国家标准的正确实施。

【相关链接】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号修改单

【相关链接】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相关链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1、三轮汽车
粘贴要求:三轮汽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1.2m。三轮汽...【详细】
2、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
粘贴要求: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粘贴长度应为货...【详细】
3、栏板式普通货车、半挂车
粘贴要求:除三轮汽车、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以及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专...【详细】
4、厢式低速货车、厢式普通货车、厢式挂车
粘贴要求: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沿车厢下边缘粘贴,在侧面车厢上部两侧边角用白色车身...【详细】
5、封闭式货车
粘贴要求:封闭式货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总长度应达到车长的50%。后部车身反光标...【详细】
6、仓栅式货车、仓栅式挂车
粘贴要求: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勾勒出车厢后部的轮廓,边角应为白色单元相接。因后部货...【详细】
7、自卸式低速货车、自卸式货车
粘贴要求:后部水平方向粘贴除了栏板上部,还可粘贴在栏板下部或后下部防护...【详细】
8、平板货车
粘贴要求: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沿平板货车侧面下边缘连续的平整表面水平粘贴。平板货车在...【详细】
9、平板挂车
粘贴要求: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沿车架侧面水平粘贴,因车架结构原因,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详细】
10、低平板挂车
粘贴要求:侧面沿车架平整的连续表面粘贴,可断续粘贴。因车架结构原因,侧面粘贴...【详细】
11、汽车运输半挂车
粘贴要求:侧面和后部均应勾勒车身轮廓,采用断续粘贴...【详细】
12、普通罐式货车和挂车
粘贴要求:罐式货车、罐式挂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车身侧面的车架或罐体中间部位水...【详细】
13、运输剧毒化学品或爆炸物的罐式货车和挂车
粘贴要求: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在车身侧面的车架部位水平粘贴或罐体中间部位沿橙色反光条...【详细】
14、混凝土搅拌车
粘贴要求:混凝土搅拌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应在可粘贴部位(如侧防护装置)连续粘贴,粘...【详细】
15、专用作业车
粘贴要求:专用作业车上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应尽可能按前述基本粘贴要求进行粘贴,部分...【详细】
16、半挂牵引车
粘贴要求:半挂牵引车的侧面无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部应在驾驶室后部粘贴,水平方向...【详细】

车身反光标识产品的单元划分原则
1.产品的材料、结构、成型工序不同,不能划分为同一个认证单元。
2.在同一境内,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或系列,由不同生产厂生产的产品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3.不同产品等级的车身反光标识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4.不同类别反光体的车身反光标识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5.产品的材料、结构、成型工序均相同,因涂布、压花、镀膜、着色和封边等生产工序不同的有差异的型号,可按同一单元申请认证,但须按表1要求抽样,并增测相关项目。
表 1
差异工序名称 抽样要求 增加检测项目
涂布 原则上同一单元中具有代表性的型号抽取50mm×5000mm的样品进行检测。有差异的型号另抽取50mm×2000mm的样品进行相关检测。 逆反射系数、逆反射性能均匀性
压花 逆反射系数、逆反射性能均匀性、盐雾试验
镀膜 逆反射系数、逆反射性能均匀性、盐雾试验
着色 逆反射系数、逆反射性能均匀性、色度
封边 弯曲试验、水浸试验
6.产品使用的微棱镜、玻璃微珠、面膜、油墨、塑胶树脂、背胶等材料的性能指标相同,而只是这些材料规格型号和/或供应商不同的有差异的型号,可按同一单元申请认证,但须按表2要求抽样,并增测相关项目。
表 2
差异材料名称 抽样要求 增加检测项目
微棱镜 原则上同一单元中具有代表性的型号抽取50mm×5000mm的样品进行检测。有差异的型号另抽取50mm×2000mm的样品进行相关检测。 逆反射系数、逆反射均匀性
玻璃微珠 逆反射系数、逆反射均匀性
面 膜 逆反射系数、耐候性能试验、色度、弯曲试验、盐雾试验
油 墨 逆反射系数、色度、耐候性能试验
塑胶树脂 耐候性能试验、弯曲试验
背 胶 耐候性能试验、附着性能

返 回

附 件2
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委托人应提供合格的样品、样件进行产品抽样检测。产品抽样检测的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如下:
1 外观
车身反光标识的外观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1条的要求。
2 逆反射系数
车身反光标识的逆反射系数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要求。
3 逆反射性能均匀性
车身反光标识的逆反射性能均匀性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2.2条的要求。
4 色度性能
车身反光标识的色度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3条以及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要求。
5 耐候性能试验
车身反光标识的耐候性能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4条的要求。
6 耐盐雾腐蚀试验
车身反光标识的耐盐雾腐蚀性能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5条的要求。
7 抗溶剂试验
车身反光标识的抗溶剂性能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6条的要求。
8 冲击性试验
车身反光标识的抗冲击性能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7条的要求。
9 高温试验
车身反光标识的高温试验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8条的要求。
10 低温试验
车身反光标识的低温试验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8条的要求。
11 附着性试验
车身反光标识的附着性能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9条的要求。
12 弯曲试验
车身反光标识的耐弯曲性能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10条的要求。
13 水浸试验
车身反光标识的耐水性能应符合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的第4.11条的要求。

返 回

附 件3
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产品抽样检测合格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能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需的环境条件。
2 文件和记录
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
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 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 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以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 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两次工厂检查的时间间隔(24个月)。
3 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原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提供原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3.2 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原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原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原材料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工厂应对产品生产的关键工序进行识别,车身反光标识产品生产现场应包括成型和/或涂布、压花、镀膜、着色、封边等关键工序。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3 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5 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最终产品与认证样品一致。
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准则等。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定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例行检验至少应进行逆反射系数试验项目,且试验项目能在加工场所现场得到验证。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至少应进行逆反射系数、色度、耐候性能试验、盐雾腐蚀试验、抗溶剂试验、附着性试验、弯曲试验等试验项目。检验周期不超过一年。
6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校准、检定和检查,以满足测量、检验和试验要求。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正确地使用仪器设备。
6.1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或检定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应保存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6.2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应记录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措施。
7 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工厂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8 内部质量审核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
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记录,并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产品认证抽样检测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 规定的要求。
对原材料、结构、工序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因素工厂应建立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产品抽样检测样品的一致性)应在实施前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10 包装、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产品包装中应附有使用产品的中文说明书。
11 标识
11.1 工厂应在产品包装上加施清晰、持久的标识。标识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认证标志;
c)执行标准编号;
d)产品等级;
e)商标和型号;
f)制造商和产地。
11.2 工厂至少应在产品本体的白色单元上加施清晰、持久的标识。标识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制造商标识或商标;
b)认证标志;
c)产品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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