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芜湖市:杂乱差的户外广告设施将全部“变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93
  芜湖日报4月14日讯 从现在起至8月上旬,市政府将对全市户外广告设施开展全面清理整治,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改变户外广告杂、乱、差的现状。这是记者昨日上午从市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指挥部第一次会议上获悉的。   通过依法清理整治户外广告活动,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高户外广告的档次和质量,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容貌整洁、优美,提升城市品位,是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这次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市区内的各种户外广告,其中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以违规的户外广告设施(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符合《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为对象。清理整治工作采取“拆除现有违规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按要求对不达标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改造”两种形式进行。   据了解,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市政府出台《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芜湖市市区经营性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组建市整治办公室;市政府发布清理整治工作通告,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原则、范围、步骤;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确权登记;4月30日前完成《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基本情况登记表》汇编;5月10日前完成《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计划》编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指挥部公布《整治计划》;各区政府根据《整治计划》向各责任单位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自行整改,逾期将依法予以强拆;各区政府监督各责任单位自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6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各区政府向责任单位下达强拆通知书,并于7月20日前完成组织强制拆除工作;各区政府组织修缮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后的建(构)筑物外立面,8月5日前完成;市指挥部对照《整治计划》组织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奖惩。 编辑:魏崴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