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悬赏广告惹出索赏官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08
  快报讯(通讯员杰夫记者马乐乐)一公司为了催债,在报纸上打出悬赏广告,称提供线索者将给予物质奖励,结果一市民提供了线索后,索要7万元的酬金,双方协商未果走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给付1万元报酬。   提供债务人线索重赏   2003年11月,某公司驻南京办事处在媒体上发布债务催收公告,公布了债务人及保证人名单,并称“各界人士如能提供债务人或保证人的财产线索,本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之后,一位市民沈先生来到该办事处,透露说他知道这个债务名单中的南京某林场在六合区有一处房产。然后沈先生带着该办事处工作人员来到六合区,现场指认了那处房产,经过证实,这个房产的确是这家林场的。   财产不能强制执行   于是办事处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场偿还206万元借款及利息,并申请法院查封这处房产。可是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这处房产涉及林场职工的基本生活工资,暂时不宜作拍卖处理,而林场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房产不能作强制执行。   提供了线索的沈先生随后多次与办事处联系要求他们兑现报酬,他说公安部门的悬赏金额一般为10万元,他要求7万元是合适的。而办事处表示,经过法院的认定,这条线索事实上已经是无效的了,沈先生没有理由索要酬金。沈先生为此告上了法院。   【点评】   白下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办事处公开悬赏,沈先生提供线索,双方实际上建立了合同关系,但是双方在悬赏标准上约定不明,都应承担一定责任;此外考虑到办事处债务数额,近日判决该办事处给付沈先生1万元报酬。对此结果,双方都表示接受。   租来房子转租多人搞诈骗   □快报讯(通讯员李国田小刚记者丁岚)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竟租来房子在网上叫卖。29岁的无锡人杨某近日获刑三年。   据介绍,杨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结婚后经济状况更加困难,眼看妻子要生孩子了,杨某觉得自己“再不想办法就没有饭吃了”。2005年初,杨某在网上看到很多租房信息,他突然想出一个念头:把房子租下来再出租。当年3月,他在网上查找到昆山市朝阳新村、樾城花园两处房源,便化名邬鸣、杨雪元将房子租了下来,然后再到网上公布房源出租房屋,并很快将两套房子同时租给了七个人,收取租金9000余元。等租房人准备搬进去住时,才发现被骗,但此时杨某早已不见了踪影。   2005年4月中旬,杨某来到南京发现华侨路上有一处房源后故伎重演。杨某立即以王书兵的假名字打电话与房主取得联系,谈妥租金每月1700元,一年起租。杨某还租下了天堂街、石鼓路等处的房源,并分别交了定金,第二天他就将这几处房源在网上公布“出租”。市民程某从网上看到杨某在砂珠巷的一处房子,便与他取得联系并当场交了一季度的房租3000元和1000元押金。两天后,当程某来到该房准备入住时,才发现里面已经住了两名男子,正说着,又来了一男一女,也是租下这套房子的,三人赶紧报了警。   被捕后杨某交代,他来南京后以多个假名字租了4套房源,然后再到网上公布出租信息,共有7人受骗,共骗得租金36000元。   近日,杨某被鼓楼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4000元。 编辑:魏崴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