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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款3万元,“海南丽拓”的广告误导消费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22
  人民网海南视窗2月28日讯(尹洪丽报道):      俗语说:“吹牛不上税”。如今你说这话时要分清对象,如果产家对消费者说这话,那么你就要付出代价了。      张女士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有一次,张女士看到海南丽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的关于芦荟胶囊的宣传广告,上面所说的功效正好适合张母的病情,张女士便买了两盒。张母吃过之后,感到并没有达到上面的宣传效果。于是张女士投诉到12315。      经海南省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华管理分局查证,海南丽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利用说明书和宣传单对其所销售的芦荟胶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该公司在其所销售的芦荟胶囊的说明书上表明其主要作用:1、有效降低血液粘稠度,减少胆固醇、甘油三脂在血管中的沉积,促进血液循环,从而达到调节血脂、增强心肌功能,延缓衰老;2、丰富的芦荟多糖和芦荟*能有效分解体内多种毒素和废物的排泄;加速体内多余脂肪和废物的排泄;增强机体免疫功能,排毒健身。这些作用都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认证。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笔录、芦荟胶囊说明书和消费者投诉登记表等为证。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属违法经营行为。现时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察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海南省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华管理分局决定,对海南丽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处罚。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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