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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官员公款刊登“拜年广告”应予禁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17
  一到春节,我们就会从媒体上看到一片拜年的浪潮。党中央、国务院举办团拜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会向全国各族人民拜年,许多省、区、市的党政官员也会向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拜年,这当然是值得称道的。   一些企业通过媒体向全国人民拜年,意义就完全不同,其本质乃是广告,背后是利益驱动。而在企业拜年的活动中,企业付出的是广告费,收获的是知名度。最大的收益者则是媒体,他们靠着一个拜年的名目,赚得盆满钵满。就以央视春晚为例,那“某某企业向全国人民拜年”的几秒钟时间,央视就可以收入几百万元,一场春晚的广告收入居然近4个亿。如果我们真的以为这是给我们拜年,未免有点自作多情。   但我最不能容忍的是,党政干部也拿钱买拜年。一到春节,我们会在各级媒体,哪怕是县里的电视台和市里的报纸,也是拜年的广告泛滥成灾。如果企业家春节做广告,倒也罢了,许多党政机关的一把手也趁机在电视、报纸上亮相,要向人民拜年,这实在毫无必要。党委、政府不是企业,你只要本单位群众熟悉你们,不需要全市、全县人民都认识你。比如,市里的一个什么局长,有什么必要向全市人民拜年?县里的一个乡镇的书记、乡镇长,有什么必要向全县人民拜年?这不仅是说了一句基本无用的“过年话”,更严重的是,这可是要花钱的。一句“向全县人民拜年”的话,在电视上就得花几千元钱,在报纸上甚至花上万元。县乡财政都比较紧张,基层干部的工资有的都不能及时发放,还有的困难户,春节前赖在政府,也许就为了讨个200元。一到春节,基层干部都有“过年如过关”之叹,主要就是资金紧张。既然如此,为什么却要挤出钱来,到市、县媒体做拜年广告?拿着人民的钱,为自己个人做广告,太不必要,太不像话了。   当然,最高兴的是地方媒体,他们可以借着过年的机会增加广告收入,而具体落实广告的媒体工作人员也可以得到很高的提成,甚至还会给做广告的单位官员以回扣,这也正是大家都有“拜年”积极性的原因。所以,每当我从地方媒体看到本地各单位官员的拜年广告,就从心底产生愤怒:你们为什么不能少一点作秀,多为人民办一点实事?你们有什么权利乱花人民的钱,为自己大吹大擂?   所以,我呼吁上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禁止党政官员用公款在媒体上做“拜年”广告。过去,每当春节前夕,纪检监察部门都会就节日廉洁发出文件,提出几个不准,但没有涉及到用公款登拜年广告,今后应当列入禁止的范围。如果还吃不准,可以就此事问一问群众,看他们是否拥护。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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