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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营业厅户外宣传墙及招牌VI改造(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8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661
核心提示:小金营业厅户外宣传墙及招牌VI改造(重新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以广电财[2015]159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小金营业厅户外宣传墙及招牌VI改造(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小金营业厅户外宣传墙及招牌VI改造(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金营业厅户外宣传墙及招牌VI改造(重新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以广电财[2015]15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惠州市
2.2建设规模:小金营业厅户外宣传墙及招牌VI改造
2.3计划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小金营业厅户外宣传墙及招牌VI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提供服务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4.注册资金等值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7日至2016年08月23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7日至2016年08月23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格式详见附件)、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一式一份,可多个项目合并编制,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原件备查)。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U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报名及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州大道中19号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199号中石油大厦15楼
邮 编: 516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郑工 联系 人:熊锐
电 话: 0752-8852709 电 话:020-37816373/18620988569
8.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详见附件。
招标人(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查询更多导向标识标牌灯箱、品牌设计制作招标阶段或前期阶段信息
请登陆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www.china-bid.com.cn)查询
电话:010-56245628 15001162116咨询QQ:4709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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