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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规范城市管理 整顿户外灯箱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906
  本报讯  从1月12日起,鹤山市集中整顿中山路的户外灯箱广告。   根据鹤山市政府提出的规范要求,中山路的户外灯箱广告招牌不得超出临街主墙以外。据统计,中山路不符合规定的灯箱广告共有80多个。日前,鹤山市建设局和市政管理局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该路段有关单位和商铺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灯箱广告自行拆除。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行拆除的,有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强制拆除。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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