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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门面招牌整治工程公开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9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703
核心提示: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门面招牌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门面招牌整治工程公开招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省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预算单位分月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门面招牌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GC-2016-030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门面招牌整治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43.6302 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门面招牌整治工程 
(2)类别:工程 
(3)用途:城市管理 
(4)数量:一批 
(5)工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 
(6)简要技术要求:邾城街衡州大街门面招牌整治工程(含旧招牌拆除),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预算:人民币143.6302万元。 
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控制价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 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 
2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投入的建造师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4 .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谈判供应商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 
6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 、报名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系人: 王磊 
联系电话:85870905 85312315 
(二) 报名资料要求: 
1 、加盖公章的 报名表(格式附后)一份。 
2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授权委托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 、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9时~10时.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二)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1 、份数:一套。 
2 、格式:无规定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3 、内容(以下资料 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 在审查时 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原件 ): 
(1)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近两年(2013、2014/2014、2015)的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个月纳税证明(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5)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 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拟投入五大员的上岗证、 职称证、 劳动合同和 近三个月的 社保证明。 
(8)2012年以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4 、其他要求: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封面及单位证件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 
(2) 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相应的原件在审查时一次性提交,不允许补充或更正 。 
(4) 未报名或未按时递交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将不予受理 。 
(5)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不全、或 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 、或 未 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 , 将被认定为不合格。 
五、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古衡路96号 
联 系 人:徐志红 
电 话:027-89353308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名 称: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王磊(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027-85870026 
传 真:027-85870905 
七、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692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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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招标 招牌 门面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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