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兴县夹浦镇卫生院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长兴县夹浦镇卫生院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关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长兴县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费300元/份,招标文件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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