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龙华新区城市导向标识系统标识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7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725
核心提示:龙华新区城市导向标识系统标识牌供货及安装,包括新区大道、梅龙大道、民塘路、腾龙路等 ,涵盖了新区的主要道路、节点、社区。
项目名称:龙华新区城市导向标识系统标识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省
招标公告
工 程 名 称:龙华新区城市导向标识系统标识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工 程 地 点:龙华新区全区,涵盖了新区的主要道路、节点、社区等。
公 告 时 间:2015年03月26日14:00时 至 2015年04月02日11:30时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03月26日14:00时 至 2015年04月02日11:3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4375.1700万元
招 标 内 容:龙华新区城市导向标识系统标识牌供货及安装,包括新区大道、梅龙大道、民塘路、腾龙路、民康路(梅龙路—民治大道)、玉龙路(致远中路—梅龙路)、留仙大道(致远中路—梅龙路)、民宝路、民旺路(梅龙路—民治大道)、人民路(新区大道—龙观路)、和平路、布龙路(龙观路—五和中路)、龙观路、华荣路、清湖路、清龙路、雪岗北路(华清大道—五和大道)、清宁路、清祥路、清庆路、清吉路、清丽路、清新路、五和大道(清新路—雪岗北路)、观澜大道、广场沿河路、观光路(高尔夫大道—梅关高速)、高尔夫大道、裕新路等 ,涵盖了新区的主要道路、节点、社区。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保证所投货物的合法来源,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安装能力(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标识牌施工或安装、或交通标识牌施工或安装、或标识工程的施工或安装等内容),否则,投标人应委托具备安装能力的单位进行安装,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需在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且自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注:新版营业执照没有经营范围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若新版营业执照没有经营范围的,需提供)
3、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合法来源的承诺书
4、投标人提供安装工作的承诺书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4、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5、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更多项目详情请登录 www.china-bid.com.cn查询
咨询QQ 470924821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