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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107国道综合整治工程(门头牌匾部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1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666
核心提示:鹿泉市107国道综合整治工程(门头牌匾部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鹿泉市107国道综合整治工程(门头牌匾部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省
鹿泉市107国道综合整治工程(门头牌匾部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鹿泉市107国道综合整治工程(门头牌匾部分)
2、建设单位:鹿泉市城市管理局
3、项目地点:鹿泉市107国道
4、招标范围:鹿泉市107国道沿线门头牌匾的更换
5、项目投资:74.3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质量等级:合格
8、预计工期:30天(日历天)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或持企业IC卡在鹿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划卡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假除外)。
在报名期间内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下资料报至鹿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鹿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11-82010685)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
7、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 (省内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建设行政部门出具、外省投标企业到河北省建设厅开具,以上均到鹿泉市建设局建管科核准盖章,联系电话:0311-82013237);
8、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投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00
七、开标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00
八、开标地点:鹿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查询更多导向标识标牌灯箱招标阶段或前期阶段信息请登陆:
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www.china-bid.com.cn)查询
电话:010-56245628 15001162116咨询QQ:4709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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