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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本部楼顶标识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8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81

项目名称: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本部楼顶标识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吉林省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本部楼顶标识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本部楼顶标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JNZB11GNG0288
建设地点: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本部
建设规模: 楼顶标识一个15520mm×4500mm
招标范围: 楼顶标识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天
工程质量要求:以国家电网品牌标识推广应用手册(第三版)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标识、标牌、企业形象设计、制作、生产和安装的资质和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2000/ISO9001:2000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400/ISO14001:2004标准)。
2)业绩要求
近三年来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3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于2011年8月16日至8月23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是否提供图纸:□是 √否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9月6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止,开标时间为2011年9月6日9时30分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开标与投标为同一地点。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6.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畅通,以保证有关函件和信息(补遗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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