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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系统标识规范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20

项目名称:广东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系统标识规范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广东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系统标识规范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H011-A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系统标识规范改造工程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更新改造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属下的68个分点(分局、工商所)的主体形象、户外指示形象、工商窗口部位主体形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体形象、证件类主体形象、网站、网页主体形象、工商执法车辆车体标识及标牌安装等;工程预算书总造价为人民币1,666,678.56元,按照广东省建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以及其他有关的图纸资料进行施工(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及内容见设计院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资格。
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外来企业须取得《汕头市外来企业年度备案证明》且有效期满足本项目招投标有限期限的要求。 同时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必须在3人以上。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六、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采购编号:PZH011-A036,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0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5月16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期间(每天上午8:30~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外来企业须取得《汕头市外来企业年度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1年6月7日下午3时00分。
十、开标时间:2011年6月7日下午3时00分。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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