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高价收药”的广告竟然遍布泰城各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4  来源:中国泰山信息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31
  近短时间以来,很多泰城的市民发现“高价收药”的广告竟然遍布泰城各条主要道路,街头的小广告又多了一个新成员“高价收药”。
  5月14日,记者在金山路、擂鼓石大街、岱宗大街、普照寺路等主要路段都看到了“高价收药”的广告,人行道上、垃圾筒上、电线杆上、公交路牌上都有收药广告的身影。随后记者以卖药者身份拨通了其中“1346801****”的电话号码,和收药者聊了几句。据收药者讲,他们主要收购治疗糖尿病、心脏病、肾病和前列腺疾病的药物,普通的治疗感冒的药物只要是知名企业出产的,比如康泰克、白加黑等也收购,这些药物的收购价是原价的50%~70%,利君沙等药物却只给5元钱。收药者称他们是为沈阳的一家公司收购的,他们只赚取差价。这样做会比直接从正规药店进药便宜。收药者没有固定的收购店,只凭电话联系,交易双方约好交易地点即可。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队的刘队长,刘队长表示,药品是国家进行特殊管理的一种商品,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除中药材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因此,收药者这种“倒卖”药品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非法收售药品改变了药品市场规则,毁坏了药品市场的信用基石,扰乱了药品流通市场正常秩序。而且,这些通过非正常渠道流入市场的药品,其质量无法保证,加上这些药品中相当部分为失效或过期药品,给群众生命安全造成隐患。由于这种药品交易隐蔽性强,药监部门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