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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超35度 霓虹灯关一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2-10  来源:中国霓虹灯材料网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581
市经贸委回复政协委员提案

  新快报讯(记者王海波实习生陈俏环通讯员刘兰霞)为了节约用电,今后,在晚间用电高峰时段,当最高气温超过摄氏35摄氏度时,全市商业、娱乐场所和宾馆酒楼要压减50%的灯饰和广告用电负荷;住宅小区内的所有霓虹灯和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景观照明要关停50%,电网紧张时全部关闭。这是昨日记者从市经贸委对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获悉的。


  政协委员:应严格限制超量用

  市政协委员郑劲平在提案中称,广州的电力资源严重短缺,工业用电经常受到限制,但浪费电的现象却比比皆是,城市形象工程、商业广告等照明过度,高强度的聚光灯向天空乱射,非常浪费电力资源。有关部门应制订夜间照明管理细则,明确市政用电与商业用电的界限,防止部分商家借市政工程之名谋私自利益,城市形象工程在凌晨零时后应全部熄灭,广告灯光也应在晚上12时后熄灭。电力主管部门应制订阶梯用电收费制度,严格限制超量用电。

  市经贸委:《节电通知》已经印发

  市经贸委在答复中称,今年以来,为提高节电意识,该委已会同广州供电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下简称《节电通知》)。

  《节电通知》中明确提出:推广节能灯具;在满足照明要求的情况下,减少用灯数量,尽量采用自然光;除重大节日和外事需要外,市、区光亮工程和景观照明要压减30%的负荷;在晚间用电高峰时段,当最高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全市商业、娱乐场所和宾馆酒楼要压减50%的灯饰和广告用电负荷,住宅小区内的所有霓虹灯和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景观照明要关停50%,电网紧张时全部关闭。

  《节电通知》要求:企业两次违规将被限电

  《节电通知》还要求:由各区、县级市经贸局联同供电部门组成错峰用电检查小组,按对工业企业、商场、宾馆、酒楼、超市和娱乐场所等第三产业执行错峰用电、节约用电和避峰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若上述企业不按计划错峰、避峰用电或浪费电能的,依照有关规定,首次被发现将给予警告批评,第二次被发现即作限电处理。

  对路灯及光亮工程的节能问题,电力部门在确保居民出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已将路灯推迟20分钟亮灯、提前10分钟关灯,光亮工程的亮灯时间缩短了半小时,关闭部分景观照明工程,使全市路灯及光亮工程节电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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