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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广告收入到底属于谁?走访多家小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17

  小区内张贴广告,物管部门会收取一定的广告费用。那么,这份广告收入是应该归属小区居民还是物管部门?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合肥市多家住宅小区。

  广告:小区内遍地开花

  在位于合肥市濉溪路上的栢景湾小区,记者看到,小区电梯里正播放某品牌酒和某药品的视频广告,不少居民都在盯着电视屏幕看。

  位于临泉路上的吟春园小区,记者在小区内转了一圈,发现小区的草坪旁以及宣传栏内,张贴着不少广告,其中有减肥类的药品广告、省城部分商场的打折信息和办公用品广告等。记者在铜陵北路橘郡万绿园小区,也看到一张巨型的房产广告牌竖立在小区楼顶。“这早就设立了,我们业主事先都不知情,物管没有征求我们意见。”居民刘先生说。

  另外,记者在不少小区看到,墙体粉刷广告、灯箱广告、橱窗广告都大量存在。某广告代理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小区内做广告是广告投放的一种常用方式,它以其低廉的价格、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赢得不少广告商的认同。

  居民:广告收益该归谁

  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居民并不反对在小区内做广告的行为,但很少有人考虑小区广告收入归谁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大约有40%的采访对象认为,小区广告收入归属小区的物管部门。“他们应该将这些收入用于完善小区的公共设施。”部分居民建议。
 
另外,有1/3的居民则表示,对于小区的广告收入归属问题,他们没考虑过。甚至有部分居民表示:“小区的广告收入和我没有什么关系吧。”

  李先生前不久在瑶海公园附近某小区购置了一套住房,签订合同时发现合同中有一项:小区的广告收入归属物管部门。“我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就签了合同,现在仔细想想,小区怎么发布广告,收益如何分配,应该是业主说了算,至少需要业主参与决策。”李先生告诉记者。

  法律:业主拥有话语权

  就小区广告收益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小区的物管部门、业委会和相关法律界人士。

  某大型高档住宅区的物管部门表示,目前小区的广告基本都是通过物管部门设立的,他们还专门设立了接待广告客户部。广告的收入暂且由物管部门保管,一部分用做物业的正常运营开支,另一部分用做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许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则认为,小区户外广告载体的产权属于业主,因此广告收入也应该归业主支配。“你在我家房子外墙体上做广告,当然应该支付我一定的费用,物管独吞广告收入,显然不合规矩。”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告诉记者。但他同时表示,多数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都缺乏对物业收入的监督,因此无法真正监督物业收入的用途。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在小区公共部位做广告,在对其收费的前提下,小区物管部门可以扣除30%的管理费,其余的应该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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