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北京禁止使用谐音广告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新浪网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840
 据新京报报道诸如“百衣百顺”、“食全食美”这样在广告中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北京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昨天(18日)上午记者获悉,针对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毅在2006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尊重汉字、尊重母语”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经过调查,张毅代表发现,从“博大‘晶’深”到“大智若‘娱’”,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都存在滥用汉字打广告的现象。而已经简化到令人费解的网络语言,却被众多“QQ”一族当成时尚。 

 
关键词: 广告语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