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被撤销的3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是: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火养元胶囊“黔药广审(文)第2005070181号”、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回春如意胶囊“晋药广审第2005070127号”、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花定喘丸“内药广审第2005080126号”。
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产品包括: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肾填精丸(广告中标示名称:二十六位帝皇丸)”;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桑母酥油丸(广告中标示名称:雪域金刚)”;西安德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龟固本酒”;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聪明丸(广告中标示名称:金洱灵)”;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栓通络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熔栓百分百)”;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子衍宗丸(广告中标示名称:牛长久)”。
据介绍,这些违法药品广告或内容格调低下;或任意扩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或对药品功效做出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或利用国内外所谓科研机构的名义为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人民日报》 (2006-12-12 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