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兴的“第四类媒体”,网络广告(Web Ad)是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是确定的广告主以付费方式运用互联网媒体对公众进行劝说的一种信息传播活动。其目的在于影响人们对所做广告的商品或劳务的态度,进而诱发其行动而使广告主得到利益的活动。
网络广告随着网络的发展同时起步,丰富了广告的形式和内容,并赢得了生存市场,虽然网络广告现在所占的市场份额还很小,但它的发展速度已经令其他传统广告媒体不敢小视。中国传媒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中国新媒体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显示,2006年中国新媒体产业市场总值达到1140亿元,占中国传媒产业总值的近1/3,2006年内地新媒体的两大组成板块移动媒体和网络媒体均实现较快增长,网络媒体总收入为252亿元,其中网络游戏和网络广告收入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62.0%和48.2%。
一、我国网络广告市场现状
广告媒体在历经报纸(杂志)、电台广播、电视的不断演变后,网络广告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接受。鉴于网络超高的信息传播效率和无以伦比的全球覆盖性,网络广告这一新型的推广渠道已经逐渐成为了传媒行业的新宠。分析网络广告市场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广告的优势不断凸现,广告效益愈发显现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广告的优势逐渐凸现出来。如,网络广告的传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网络广告不仅可以面对所有网络用户,而且可以根据受众用户确定广告目标市场;网络广告信息是互动传播的,用户可以获取自己认为有用的信息,厂商也可以随时得到宝贵的用户反馈信息;网络广告的内容非常丰富,并且以图、文、声、像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将产品或市场活动的信息展示在用户面前;网上的广告可按照需要及时变更广告内容,这样广告商就可以随时更改诸如价格调整或商品供求变化等信息;与报纸和电视相比,单位面积(时间)的广告价格相比,网络广告在价格上极具竞争力。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广告具有的独特优势,使它的市场空间更为广阔,虽然网络广告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但凭借上面所列举的种种优势,网络广告深深地吸引着众多的企业和客户。随着网络的发展与普及、网民人数的日益增加,网络广告也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其效益将越来越得以显现。
网络广告市场增长迅速
从广告业整体来看,我国网络广告市场所占比例还是非常小的,尽管网络广告绝对数量不断增加,却不能撼动传统媒体广告的主导地位。目前,网络广告只是传统媒体广告的有益补充,收入比较少,水平也比较低。但是,互联网以其跨时空、跨地域、图文并茂的双向互动传播模式,为广告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自从1997年网络广告在中国出现以来,网络广告的增长幅度一直高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
目前中国的网民已突破1亿,而且还在快速上升,网民数量的大幅度增长,意味着网络广告的点击率的增加,同时,从事网络广告的人数增加,给网络广告业带来光明前景,再加上网络广告拥有最具潜力和活力的消费群体,使得网络广告的市场正在不断扩展。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广告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和扩张,网络广告占广告总额的比例大幅提高,这显示出网络广告市场的迅速增长。
网络广告市场竞争激烈
网络广告市场的兴旺,不仅促使原来的广告代理商向网络广告行业倾斜,也催生了越来越多的广告代理商加入到网络广告市场。另外,用户服务提供商、提供广告效果衡量服务的公司等多家公司也进入网络广告市场。同时,面对巨大的利润空间,互联网广告市场已经成为很多网站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网站之间的竞争也就愈加的激烈,很多网站都在不断调整自己的广告,对原有的广告进行改版,增加版面等。
由于以上的综合原因,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已进入竞争的白热化阶段。网络广告的出现为广告业拓展了新天地,是对传统广告媒体的补充,但只有掌握了网络广告的特点,扬长避短,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先机,才会给广告主和广告商带来无限的商机。
网络广告市场的监管机制不完善
虽然网络广告有众多优势,但是网络介质的特殊性也导致了大量的违法行为,虚假广告、欺诈性广告、不正当竞争广告等充斥网络,严重影响了交易当事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由于网络广告是中国一个新兴的广告市场,加上网络传播主体的多元化、虚拟化等特点,给网络监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国家对网络广告市场的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如,网络可以发布烟草广告,这与《广告法》相冲突。因此,完善网络广告监管机制已成为当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