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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网再次败诉被判侵权

  • 发布日期:2007-01-19 浏览次数332
对“不当点评”的合理点评不构成侵权

  曾因在网上点评构成名誉侵权,后又对电视台播出节目不满,而将被访者告上法庭的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日前在这场名誉权官司中再次败诉。徐汇法院近日作出判决,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2003年6、7月间,一个署名“老饭桶”的网民在大众点评网网站上对十方公司经营的“孔家花园”饭店及其他餐馆发表了带有侮辱性质的点评,由此引发了多起名誉侵权诉讼。法院后经审理认定,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对大众点评网的“不当点评”承担名誉侵权责任。

  2006年7月2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采用了旁白叙事、采访分析和专业人士评说的方式,就此案播出了电视片《陌生人的责骂》。期间,杨之江以“孔家花园”饭店老板身份在接受采访时说,他经营的饭店之所以在网上挨骂,就是因为“大众点评网的工作人员曾邀请他加入特约商户,而其拒绝了这一邀请,没给大众点评网好处”所致。对此,上海汉涛认为,杨之江的言论无视客观事实,肆意杜撰,降低上海汉涛及其网站的社会评价,并致其名誉受损。据此提起诉讼,要求十方公司和杨之江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徐汇法院认为,电视片的制作者给原、被告各方都提供了阐述事实、发表观点的平台,作为一个理性的观众,在完整收看了电视节目后会有一个合理的判断。因此,原告的社会评价不会因此而降低,被告并不构成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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