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界的一位专家学者,很荣幸地成为广告业的朋友,长期以来以法律人的思维和判断关注着广告业的规范与发展,完成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广告行业。户外广告业的发展引人注目,本文结合目前户外广告业存在的具体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如下几点意见供业界参考。
一、户外广告业获得充分重视和理性对待的法律策略
中广协杨培青会长在“中国无锡2005世界城市服务业大会”上呼吁:“户外广告亟待得到城市管理者的充分重视和理性对待,需要把户外广告纳入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使之与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建设相协调。还需要把户外广告推上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法制化管理轨道,为户外广告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有序的成长空间”。笔者完全认同并积极响应这个呼吁,然而户外广告业如何获得充分地重视和理性的对待,却是业界共同面临的话题。本文认为,一方面要靠实力与合力为客户提供统一的价值体系以扩大影响;另一方面要靠业界共同努力有效地运用法律的策略和技巧。
(一)有效地推动户外广告业的行为规范建设
行为规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行业是否能够保持健康、有序地发展取决于很多方面的因素,但是本文认为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该行业的行为规范是否形成,并得以有效地实施。社会需要有行为规范,户外广告行业当然也是如此。
1.要正确地理解与认识建设中的户外广告业行为规范
该领域的行为规范,对户外广告的所有参与人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包括权利的维护与责任的承担,包括技术的标准与发展的导引等等。长期以来在业内存有这样的误解:户外广告业的行为规范,就是约束和管制的代名词。或者理解为只是政府对户外广告经营者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工具。当然,这些观点和看法并非没有一点道理。
笔者认为:是否能够有效地解决户外广告领域“朝令夕改”劳民伤财的现状,是否能够有效地打击“政府寻租”,是否能够避免业界的非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是否能够有效地控制公权对私权的非法侵犯和干涉,是否能够保障行业、城市发展与文明进步的协调统一等,都与行为规范有着直接联系。
本文完全同意,杨培青会长关于“把户外广告推上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法制化管理轨道”的呼吁。但是,经过长期的分析研究总结认为:这些行为规范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政令等强制性的内容组成,但是并不是仅包括这些内容,还必须包括行业自律性的行为规范和那些与发展规划和技术安全标准等一系列的非政府性的、非法律性的行为规范在内。可是,这些内容很少被户外广告业界和管理者重视,而作为户外广告业界好朋友的法律人,却一直为此而担忧!现在如此,不知明天是否亦然!?
2.如何有效地解决户外广告业话语权的问题
虽然,户外广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但是,作为广告业的生力军,这种重要的广告形式,却是企业及其产品、服务品牌向大众进行传播的利器,也是最容易使消费者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