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强制性标准):1. 按照《2005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第25条:“对符合条件的货车、挂车安装车身反光标识”;2. 根据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3. 8.2.7部分机动车应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要求;4. 8.2.8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技术规范及其材料应符合GA406的规定。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