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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将在奥运期间为外国记者采访提供便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61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今天在北京奥运会2006年世界转播商大会上致辞时,对国内外电视机构代表说,媒体服务工作一直受到中国政府和北京奥组委的高度重视,中国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国际惯例并借鉴往届奥运会的成功经验,正在制定有关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规定将充分考虑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国际惯例,并根据我国政府在申办时期所做的承诺,为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报道活动提供便利。

  刘淇说,从今年起,北京奥组委的工作重心和体制、机制开始向奥运会赛时转换。做好转播商的各项服务工作,建立与赛时运行相适应的媒体服务机制,是北京奥组委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1至6月,奥组委共接待了来自53个国家的117家境外媒体机构168次采访,接待境外来访和采访近600人次,并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欧洲广播联盟等国际著名转播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我们已分别建立了主新闻中心和国际广播中心运行工作筹备组,国际广播中心、主新闻中心及媒体村等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刘淇强调,为转播商和媒体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是我们今后两年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正在制定的有关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将本着为外国记者采访奥运会提供便利的原则,在如下方面做出安排: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在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有效期内可以免办签证,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和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多次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同时签证申办程序将更加简便;外国记者携带合理数量自用采访器材可通过便捷手续按临时进口的方式免税入境;外国记者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置和使用无线电设备。此外,该项规定还对外国记者在华采访、雇佣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等都制定了相应规定。这项规定将在履行法定的立法程序后,于2007年颁布实施。北京奥组委还将制定《北京奥运会外国记者服务指南》,对有关外国记者奥运采访活动所涉及的政策和程序作详细说明,并提供指导性信息。

  刘淇指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通过制定特别政策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确保奥运会期间向外国记者提供良好工作条件。这些措施包括:外国媒体机构运进各种用于转播和赛事报道的器材及相关物资,可办理暂时进境手续,免收税款;允许与北京奥运会报道相关的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外国记者可以申请获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境外注册媒体通过北京奥组委提出文物的拍摄申请并统一由奥组委按规定程序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拍摄许可;外国记者及媒体机构可以向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提出采访中国运动员的申请,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将对此实施管理和提供便利;外国注册媒体机构如需对奥运会赛事进行航拍,可向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和详细航拍计划,由北京奥组委统一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外国记者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房屋中介机构租赁房屋和办公场所。

  据了解,北京奥运会2006年世界转播商大会于8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这是继去年9月世界转播商大会之后的一次大规模转播商会议。在本次转播商大会之后,将随即召开两次奥运会电视转播研讨会,向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广播联盟、拉美广播联盟及欧洲广播联盟各成员单位全面介绍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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