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报道:近日,深圳市联永(鸿华)印染厂员工夏寅浩,从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法庭庭长李文权手中接过厂方拖欠他的工资、补偿款36177元。至此,该厂拖欠181名员工101万多元欠薪、补偿款申请执行案告结。在深圳市两级法院的调解下,员工们拿回了欠薪。
今年5月,位于龙岗区葵涌镇的联永(鸿华)印染厂突然停产,拖欠了181名员工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补偿款达101万多元。由于龙岗区建立了欠薪警示机制,事情很快反映到龙岗区法院。大鹏法庭庭长李文权立即赶到现场,引导员工克制情绪、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们当即向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案件进入法院的依法执行阶段。当龙岗区人民法院把封条贴在联永(鸿华)印染厂后,另一债权人提出异议说,该厂的厂房、设备已被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就查封,现已拍卖完毕。由于联永(鸿华)印染厂把经营权租给港商,又不符合深圳市的欠薪基金先行垫付条件。大鹏法庭就与葵涌镇政府协调,由葵涌镇先行垫付14万元,解决员工眼前困难。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庄潮,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常青与福田区人民法院协调,采用员工工资优先支付原则从福田区人民法院拍卖款中拿出一块,支付了181名员工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补偿款共10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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