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绵阳城管违规 高速路牌广告审批权属省交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6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消息  昨日,本报二、三版有关绵阳城管涉嫌违规审批绵广高速磨家段公路两侧广告的报道,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对于绵阳城管的做法,读者或表示不解、或表示气愤。而绵阳城管主任申泽则打来电话,指责报道“诋毁”绵阳城管和他个人。另有一位司法专家,从纯法律角度详细分析了高速公路的审批权限问题。成绵广高速公路执法支队长黄健表示:执法的目的是促进经济良好发展,拆除非法广告一事,“工作上已进行了安排”。   绵阳城管申泽:报道是“诋毁”   昨日上午,绵阳城管主任申泽在看了报道后给记者打来电话:“你的报道写得有点问题,很多不是实事求是。《市容条例》高于《公路法》,这话我就没说。我只说了中兴广告的权益该保护,有关问题省交通厅应该和我们协商。磨家的广告牌,有些在绵广高速通车之前就有了,这属于历史问题……高速公路控制区内,我们没审批过广告。你给我们惹大麻烦了!你们在诋毁绵阳城管和我个人。”   记者问:“绵阳市物价局在2004年3月18日就以(绵价函<2004>16号)文要求你从当日起暂停收取户外广告位城市空间资源使用费,为什么你们去年今年还要收?”申泽回答:“我们从来没收过中兴广告的城市空间资源使用费。”记者说:“文件要求的是所有广告公司,包括增艺广告、吉盛房产都不能收。”申泽提高声音:“那是我们的事情!”随即挂断电话。   昨日,向良明再次证实:2004年1月中旬,由于绵阳城管向中兴广告下发了停工、拆除通知,他和胥洪远等四人去找申泽协商。“在交谈过程中,申泽说‘我们这个法(指《市容条例》)高于《公路法》’。他不承认?我们随时可以作证。”向良明说。   法律专家:绵阳城管违法   就绵广高速公路磨家段两侧广告的审批权而言,绵阳城管办说该归他们,省交通厅说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广告审批权归交通部门;申泽接受采访时曾说“是法律在打架。”究竟谁是谁非?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专家就此进行了分析:   绵阳城管原是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既无行政审批权,也无行政执法权。其对绵阳城区户外广告的审批权是2002年由绵阳市建委授权的,法律依据为《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城市中)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绵阳城管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范围应在面积仅为60平方公里左右的绵阳市区内。   而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户外广告审批权的法律依据为《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公路及公路两侧设置标牌广告牌,必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有偿设置。”第31条还明确规定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为:“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三十米和立交桥通道边缘五十米内。”《路政条例》和《市容条例》有关广告审批的规定中最大的一点不同是:《路政条例》允许交通部门实行有偿设置,而《市容条例》不允许收费。   实际上,《路政条例》和《市容条例》都是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互间并不矛盾。《路政条例》的管辖地域为公路范围内,《市容条例》的管辖地域为城市市区内。绵广高速公路磨家段距绵阳市区尚有20公里左右,沿途均为农村地区。但绵阳市城管办在2002年接管绵阳城区户外广告审批权后,便将广告审批范围由面积为60平方公里左右的绵阳城区违法扩大到面积为562平方公里的绵阳城市规划区;相应地,《路政条例》第二十七条又规定:“在国道、省道和重要县道沿线规划和新建集镇,新建集镇的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净距:国道、省道不少于八十米。”也就是说,即使绵广高速公路沿线某段成为了绵阳市区或城市规划区,也应该距高速公路边沟外缘80米。   从以上条款可看出,绵阳市城管办擅自将户外广告审批范围扩大到绵阳城市规划区是违法的,与交通部门争夺绵广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广告审批权,也是违法的。而绵阳市城管办收取的“户外广告位城市空间资源使用费”更是于法无据,属于典型的乱收费。   执法支队:已安排拆除非法广告   昨日下午,我们采访了成绵广高速公路执法支队长黄健。对于何时拆除绵广高速磨家段两侧的非法广告,黄健回答:“工作上已做了安排,按法律规定来。”他说,省上与市上在对待磨家段广告的问题上“有分歧。但我们的执法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促进经济良好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他说,中兴广告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     本报首席记者曹笑实习生唐文才 编辑:魏崴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