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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广告涉嫌违法使用音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53
   合同可能未签  广告确已播放———     这两天,“耐克广告涉嫌非法采用与非门乐队音乐作品”的事件被传得沸沸扬扬。记者昨天从耐克公司获悉,耐克公司正和委托广告制作方上海韦登迪公司一并调查此事,耐克目前已停掉了所有相关广告在全国的播放。     与非门乐队在接受采访时称,耐克公司曾委托上海韦登迪广告有限公司与他们洽谈使用作品《1061》的意向。据乐队成员之一蒋凡介绍,上海韦登迪广告有限公司发给与非门乐队的合同意向书中,约定广告播出时间为2006年3月3日,但后来乐队因觉得价格不合适而拒绝与对方签字,并称“过了3月3日他们就再没有联系过我们”。但上周,与非门乐队却在广东、北京等诸多电视台看到配乐为《1061》的耐克广告。     昨天下午,耐克中国公司公关总监朱近倩对记者表示,公司看到媒体报道“耐克广告歌涉嫌非法采用与非门乐队音乐作品”之后感到很惊讶,同时称广告歌制作的相关事宜都是耐克委托上海韦登迪公司操作,其中包括和乐队的合同签署环节。朱近倩还说,耐克公司正和委托广告制作方上海韦登迪公司一并调查此事,耐克目前已停掉了所有相关广告在全国电视台的播放,包括耐克中国的官方网站。     昨晚7时左右,记者对上海韦登迪公司总经理林增瑞进行了电话采访。林增瑞告诉记者,韦登迪于2006年2月底就开始受耐克公司委托和与非门乐队洽谈合作。当记者问及广告制作和播放的具体时间时,林增瑞称“我现在在外地,对于广告的具体操作流程我现在记不清楚了,得查了之后方能告知”。记者问他是否确信公司和与非门乐队签了合同,林增瑞说“这些中间环节还涉及到我们公司别的合作伙伴,我现在还在调查这些事情”。记者追问他“是否以为合同已经签了”,他沉默良久,后说:“具体事宜还在调查,现在还不能给你答复”。但林增瑞表示他清楚“那段耐克广告已经投入市场播放”。     当记者对“知道广告已投入市场播放,现在还在调查合同有没有真的签下来”感到不解时,林增瑞称“是公司同仁,还有广告制作时的合作方一起操作这件事,当时我也在外地”。但是,他不便透露是哪几位公司同仁,更不便透露广告制作时韦登迪的合作方,原因是“不想把事情越弄越复杂”,并表示“如果有事,韦登迪公司会负责;韦登迪有事,我会负责”。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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