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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招生宣传广告须教育部门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81
  本报赣州讯刘晖、记者刘太金报道:2日,记者从赣州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市将加大中考、高考等各类考试和招生的管理力度,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治理招生宣传中的虚假广告现象,维护受教育者的权益。   赣州市教育局将严格规范招生宣传,禁止乱发招生宣传广告。各高中、初中学校的高考、中考情况不能夸大宣传,更不能贬低别的学校。赣州市各县(市、区)中学的中考、高考宣传及招生宣传广告、全市各高中学校跨县(市、区)的宣传广告,须教育部门审批。否则通报全市,以违纪论处。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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