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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普陀区安莎旅行社用“准四星”“超豪华”广告招客遭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77
   解放网快讯 (记者 陶健)今年起,旅行社广告中不得出现“准四星”、“超豪华”、“全包价”等“模糊字眼”。但仍有个别旅行社对这一规定置若罔闻。昨天,普陀区一家名为“安莎”的旅行社,成为沪上第一家因“模糊”广告而遭处罚的旅游企业。     “崇明两日游,双人入住准四星级标房,每人每晚仅需人民币118元”——这是安莎旅行社日前发出的2万本《旅游大卖场》广告册上刊登的一条广告。熟悉酒店行业的人都知道,目前在崇明县还没有四星级酒店,广告上所谓“准四星级”究竟算几星?市旅游委有关人士表示,这样的“模糊字眼”明显带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记者从这本《旅游大卖场》广告册上一共发现了10多处“准四星”、“准五星”、“豪华三星级”、“豪华准四星级”等字样。     在这本广告册上还标注了各条二日游线路的“报价明细”和“总报价”,让人惊奇的是,“旅游保险费:5元”也赫然在列。旅行社负责人解释,这5元钱的投保的是游客意外险。市旅游委有关人士当即指出,二日游的游客意外险只要4元,而且属于“非强制险”,游客可以自愿选择买与不买。安莎旅行社将之写入总报价中,明显带有强卖保险的意图,而且还自做主张收取了一元钱的手续费。     市旅委当场给这家“自做主张”的旅行社开出了“年检暂缓通过”、“立即整改”的处理意见,同时要求旅行社把整改认识印成2万份单页,通过原来的发行渠道发送到消费者手中。(解放日报经济部供稿)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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