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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将暂停性病医疗广告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30
  27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暂停发布性病乙肝等医疗广告。   据了解,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向当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申医疗广告的有关规定,并暂停发布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医疗广告。我市将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对监测中发现涉嫌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决不姑息纵容。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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