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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913
核心提示:受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委托,就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标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天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2万元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委托,就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标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标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KXTJ2017-0619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北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标识采购项目,采购及安装各项标示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预算为22万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实质性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检测标准、规范。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及磋商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9:00-11: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指定地点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请携带(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6月28日9:30分
六、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鑫     15001162116
电话:010-56158618   传真:010-51521198
咨询qq:470924821(微信)
邮箱:bjahzb@163.com
 
关键词: 招标 标识 标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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